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1-29 15:55:45 点击:463
第一章 总则
1、为加强协会实物资产管理,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结合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经营有关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是为生产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本协会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但并不限于此区间,可视具体情况处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用具物品。一次性使用的卫生纸、香皂、回形针等办公用品,不作为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
3、实物资产管理目的:通过建立资产台账,定期清理核实资产等管理手段,掌握资产使用动态,明晰产权关系,落实产权管理责任,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1、协会财务部是实物资产监管机构,主要职责有:
(1)根据协会相关规定,制定协会实物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执行情况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2)负责资产权证办理及其日常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4)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核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5)负责协会实物资产盘点清理和账务处理工作。
(6)负责实物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帐务处理,每年至少与行政人事部进行一次账实核对。
2、协会行政人事部是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1)全面统筹协会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核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负责对协会实物资产登记、统计汇总和与财务部盘点记录进行核对等工作。
(2)负责建立实物资产台帐管理档案,并定期与财务部进行账账核对;定期进行账实核对;确保财务账、台账、实物三者一致。
(3)负责实物资产的申购、日常管理、调拨、报废处理等实物管理工作;
(4)负责实物资产的统筹调剂,优化实物资产配置,推动协会实物资产的共享、共用。
第三章 日常管理
1、资产档案管理:行政人事部必须对实物资产进行编码并建立备查账簿进行管理。
2、明细账簿:按部门和使用人建立实物资产更新程序,按资产编码设置账目。
3、资产购置管理
资产购置程序
①实物资产购置前应由申请部门填报《实物资产需求申请表》,填报应注明需求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人、工作用途并由申请人签字。
②审核必须严格按照实物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根据实物资产申购流程报送秘书长批示。
③实物资产购置过程应当规范、透明。财务部安排专人进行询价、比价后,报协会秘书长批准。
4、实物资产使用、保管
(1)实物资产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应爱惜所用实物资产,注意实物资产的日常保养维护,延长实物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利用效率;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组织维护。因管理不善造成实物资产(如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丢失、损坏或损毁的,使用人需进行情况说明,由行政人事部呈报秘书长审议并根据实物残值按规定进行处罚。因下列原因造成实物资产损坏、丢失的,均应予以赔偿:
①未经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装或改装实物资产,致使实物资产损坏。未经批准,擅自将协会实物资产携出造成损坏或丢失。
②违反规章制度,领、借、调拨等不按规定手续办理,致使实物资产丢失或损坏。
③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丢失。
(2)因下列原因造成实物资产损坏、丢失,可视具体情况免于赔偿:
①实物资产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②经批准进行检修,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避免的损坏。
③已按保管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妥善保管,但因意外盗窃事故造成实物资产丢失。
(3)赔偿基本原则:
①责任人应按丢失实物资产入账价值折旧后的残值或变现价值孰高原则进行赔偿;
②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若可修复或能重换配件的,按修理费或重换零配件费用进行赔偿;
③实物资产发生损坏或丢失后,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被盗、被抢丢失还需报当地公安机关),行政人事部查明原因后尽快提出赔偿或其他处理意见。
④行政人事部应在入账的实物资产上粘贴实物资产标贴,以便日常管理和盘查,情况变更及时更贴;
⑤实物资产使用人调动需办理所使用实物资产的正常交接,未办理实物资产交接的不予办理调动和离司手续;
⑥行政人事部应对闲置实物资产进行合理调配,防止积压浪费,对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实物资产,应进行合理调配或处置。
5、资产处置管理
(1)重大固定资产投资及处置必须根据《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审议通过后实施。
(2)协会闲置实物资产对外转让、借用,需填写《实物资产处理申请表》报秘书长核准后实施。
(3)资产处置所有事宜完成后,各部门方可根据相关手续在资产管理台账中登记核销。
6、交接管理
(1)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需对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进行交接,完成交接后由移交人、接收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
(2)各部门资产使用人发生变动的,必须对实物资产进行移交。
(3)各部门收集的废旧资产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处置的,必须做好废旧资产交接手续。
7、资产清查:行政人事部每年至少应当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财务部协助核对,做到账账、账表与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