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票据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06 17:31:55 点击:574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财务相关票据的管理以及确保协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协会所有发票、收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第二章 发票管理制度

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

(1)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项会计人员向税务部门购买。

(2)财务部专项会计人员必须对购买的发票清点数量并妥善保管。

2、发票的领用

(1)财务部会计人员应设置发票领用登记簿,凡发放发票,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
(2)领用发票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并自行做好发票领用登记工作。(以下简称“票据专管人员”)
(3)票据专管人员在向财务部会计人员领取发票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和验看发票号码。
(4)票据专管人员对所领用的发票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使用人员时,应进行登记、签收。
(5)若票据专管人员出现离职或挪岗的,必须做好发票盘点工作,将未用部分的发票上交财务管理中心,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取。
3、发票的开具
(1)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2)发票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拆本使用或开具空白发票。
(3)要确保开具发票的付款人名称和金额的准确性,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尽量避免作废发票和冲红发票。

(4)开具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注:开票期间不相符——提前或推后等情况)开票人员均应取得秘书长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5)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除合同约定外,需取得秘书长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其中涉及以汇款形式收取汇款的,需凭进账单原件换取发票,以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4、发票的记账

财务会计人员要确保每月开具的发票金额与记账报税的金额相一致,确保缴纳税金的准确性。

5、发票的盘点

(1)每年年底各发票领用人需将未用完的发票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表递交财务部审核。

(2)每年末各会计人员须对管辖范围的发票进行清点,包括年度发票领用、使用、未用情况。


第三章 收据管理制度

1、收据的购买和保管

(1)收据由财务部定期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计划,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2)财务部会计人员必须对领用的收据清点数量并妥善保管。
2、收据的领用
(1)空白收据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与登记,设置收据领用登记簿,凡需领用收据的人员,必须登记领用的日期、数量、起止号码等,并由领用人签收。登记后由领用人到印章保管人处将每联收据加盖财务专用章。
(2)若领用人出现离职或挪岗的,必须做好收据盘点工作,将未用部分的收据上交财务部,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取。
3、收据的开具及回收
(1)开具收据的人员对收据的使用要按顺序开具,不允许颠倒顺序使用,收据存根要保留完整,收据项目要填写齐全,收据各联次要复写一致,作废收据必须在收据所有联次都注明“废”字样,三联次均要保存在本内。

(2)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收据,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收据的,必须跟踪收回款项的情况,款项未收回的由开出收据的人员负责。

(3)未经许可收据一律不得外借,收据整本开完并全部入账后及时缴回财务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在收据的封面注明本收据编号、作废份数、收入总额等基本信息后交财务会计人员审核,审核人需在收据封面上签上“数据已复核”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所有收入已入账。用完的收据由协会专项会计人员保管。

4、收据的检查

(1)财务部不定期向领用收据的人员进行抽查工作,确保收款及时入账。

(2)每年年中、年末各收据领用人需将未用完的收据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表递交财务审核。

(3)每年末各会计人员须对管辖范围的收据进行清点,包括年度收据领用、使用、未用情况。

咨询电话:
173457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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