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3-06 17:31:55 点击:574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协会财务相关票据的管理以及确保协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协会所有发票、收据均属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1、发票的购买和保管
(1)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项会计人员向税务部门购买。
(2)财务部专项会计人员必须对购买的发票清点数量并妥善保管。
2、发票的领用
(4)开具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注:开票期间不相符——提前或推后等情况)开票人员均应取得秘书长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5)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除合同约定外,需取得秘书长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其中涉及以汇款形式收取汇款的,需凭进账单原件换取发票,以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4、发票的记账
财务会计人员要确保每月开具的发票金额与记账报税的金额相一致,确保缴纳税金的准确性。
5、发票的盘点
(1)每年年底各发票领用人需将未用完的发票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表递交财务部审核。
(2)每年末各会计人员须对管辖范围的发票进行清点,包括年度发票领用、使用、未用情况。
第三章 收据管理制度
1、收据的购买和保管
(1)收据由财务部定期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计划,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
(2)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收据,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收据的,必须跟踪收回款项的情况,款项未收回的由开出收据的人员负责。
(3)未经许可收据一律不得外借,收据整本开完并全部入账后及时缴回财务部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在收据的封面注明本收据编号、作废份数、收入总额等基本信息后交财务会计人员审核,审核人需在收据封面上签上“数据已复核”字样,并由审核人签名确认所有收入已入账。用完的收据由协会专项会计人员保管。
4、收据的检查
(1)财务部不定期向领用收据的人员进行抽查工作,确保收款及时入账。
(2)每年年中、年末各收据领用人需将未用完的收据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表递交财务审核。
(3)每年末各会计人员须对管辖范围的收据进行清点,包括年度收据领用、使用、未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