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1-04 17:30:43 点击:550
1、协会工作时间作息时间:法定工作日9:30-17:30。
2、协会考勤规定
(1)出勤:半天为最小考勤单位。
(2)工伤:凡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造成伤残,由秘书处行政人事确认。按国家有关工伤规定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3、病假
(1)员工因病休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假条、病历)。
(2)员工病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提前通知事后补办,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秘书长批准。无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3)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事假
(1)确有公务外的紧急事项需本人亲自提前向秘书长提出事假申请。
(2)无事假申请者按旷工处理。
(3)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5、产假、计划生育假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协会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
6、婚假
(1)法定婚龄的员工(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请婚假3天。
(2)婚假须提前1周申请,一次申请一次休完。
7、丧假
员工亲属丧亡,可请3-5天丧假,具体天数由秘书长批准。
8、迟到或早退
(1)指员工不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迟到1小时以内;下班早退1小时以内。
(2)员工因工作原因晚到、早走的,须事前向部门领导申请说明,特殊的可事后说明。
(3)员工迟到或早退的不得超过1小时;超过1小时,但事前申请的可按事假程序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获批准而离岗;各种假期已逾期未复工且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其规定时间的。
(2)员工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
10、考勤检查、统计、执行及监督
由行政人事部执行考勤检查、统计,做备案工作,秘书长做监督工作。
11、奖惩规定
(1)对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经部门申请,秘书长审批后,协会将统一进行表彰。
(2)月度迟到次数>=7次,消极怠工,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者,一经发现,协会将通报批评。一年受到三次通报批评的员工,协会将予以辞退。
注:1、员工不按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享受本规定中有关各种假期待遇。2、本规定外的其它事宜与考勤规定相悖,由秘书长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