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5-10 15:52:19 点击:548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通过内部晋升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定向发展培养,建立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人才梯队。
规范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员工晋升及离职管理工作,维护协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电子商务企业协会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的各项作。
第二章 晋升管理
一、晋升标准
(一)品质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的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及品德素质,考察其是否以协会利益为重及能否做好本职工作。
1、能力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所要求的能力。
2、态度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3、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对协会的贡献等。
二、晋升方式
(一)不定期晋升
在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或秘书长发现优秀员工后,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三章 离职管理规定
一、离职分类
(一)合同离职
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二)员工辞职
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主动提出辞职。
(三)辞退(解雇)员工。
1、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且在接受协会培训或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则协会有权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协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协会予以解雇。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协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协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二、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员工离职时,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 和“离职移交清单” 到行政人事办理移交,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监交人签字后,离职移交清单送秘书长审核、签字。
三、工作、物品移交说明
(一)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协会制度文件、会员资料、 活动资料等,移交给指定的接收人员,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二)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完的工作事项向协会指定人员交代清楚。
(三)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