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入《2017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2-15 17:09:49 点击:2963

    2016年11月29日,成都市扶持名优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为实现工业强基战略,形成我市名优产品集群强势突破,提高名优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就《2017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的申报事项做出了相关安排。我们希望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信息,帮助企业获得更多支持。因此就文件的主要内容做详细的解读: 


哪些企业可以申报?


    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传统优势产业和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企业及新产品可例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软件企业、总部及税收关系在我市,生产地在省内的企业可例外)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目录中的工业企业及各区(市)县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目录中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
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四川省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或成都市著名商标中的工业产品。
3.获得生产许可的药品和食品。
4.具有自主创新,获得国家专利及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科技成果奖的产品。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品质、技术在全省行业内居领先水平的产品。
6.纳入我市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的终端新产品。
7.列入成都市双创企业的新产品。

上述条件中申报产品基本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6年申报过的企业不需纸质材料,新申报的企业在网上申报后需向选择的初审单位(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名优产品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2.申报产品最近的质检报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行业准入证明等复印件
5.企业和产品获得国家、省、市奖励证书复印件
6.获得我市入选专家所在企业证书

7.获得成都市双创企业证书的资料


可以获得哪些政策优惠?


《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中规定:

    企业全年采购无资产关联本地企业产品或服务金额首次达5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 5‰给予奖励,非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采购 《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产品或服务首次 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3‰给予奖励,以后年度按采 购额增加部分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 (法人单位)奖励最高 20 0万元。优先支持进入 “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的企业和采购“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的非工业企业。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规定:

    政府投资项目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重大装备和产品的项目,项目单位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产品,任何项目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不得以总包名义规避地方名优产品采购;市属国有公司采购《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产品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经信委、市国资委配合)。对参与市外的国内大型项目招投标且中标项目使用《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产品(服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采购金额1%最高200万元奖励。


《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中规定:

    企业研发生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首次进入省级(含)以上技术、产品、装备名录或政府采购目录的,按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于扶持地方名优产品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的试行意见》中规定:
1.市和区(市)县级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使用和采购《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占使用和采购同类产品比例达90%以上;
2.市和区(市)县级政府投资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招标时,《目录》产品生产企业均拥有投标资格。在标书设定时,要将我市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名优产品企业的技术标准作为标书内容之一。涉及灾后重建类的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市级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可采取比选或指定方式确定使用《目录》产品。市级和各区(市)县政府采购中心应将《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相关程序确定为定点供应商。
3.市和区(市)县级政府投资及政府采购项目中,以价格为主进行的比选、评标,对《目录》产品给予投标价格10%-20% 的价格扣除;以综合为主进行的比选、评标,对《目录》产品给予总分值10%-15% 的加分。
4.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名优品牌称号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目录》产品,在比选、评标时,给予总分值10%-20% 的加分;对获得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四川省质量诚信企业以及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全市纳税前100位企业等称号的《目录》产品生产企业,给予总分值10%-20% 的加分。
5.《目录》医药产品(含医疗器械和耗材,下同)直接进入成都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招投标程序;二级以下医院直接使用《目录》医药产品。市级医院和区(市)县级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购、少用或替用《目录》医药产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完成当年药品销售目标额的,次年不再缴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保证金;医保部门要逐年增加《目录》中乙类药品按甲类药品报销的数量。
6.《目录》电子产品直接进入市级和区(市)县级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程序,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购、少用或替用《目录》电子产品;电信运营商、电力部门使用《目录》电子产品的,由属地政府在电信基站、电信网络、变电站、电网线路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7.《目录》建材产品直接进入市和区(市)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实行建材产品甲供制度并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少购、少用或替用《目录》建材产品;建立《目录》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与非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房地产开发商、工业地产商)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使用《目录》建材产品的,由属地政府在项目审批、报建、资质年审、规划、供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8. 《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参加由市扶优办统一组织的国家、省、市政府主办的展会,给予参会企业50%的展位费补贴。鼓励地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由市扶优办统一组织企业在本市媒体进行宣传的给予企业20%的宣传费补贴。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适时组织获得市级以上品牌的《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参加在我市重要地段设置的品牌产品集中推广展示宣传活动。


参考文件:


关于申报《2017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发展的若干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6〕5号)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地方名优产品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的试行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如何申报?


    如果您的产品符合以上申报条件,那么《2017年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期待您的加入。如有更多咨询,请与秘书处联系。企业政策申报方式:点击文章底部的“我要申报”,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即可。

咨询电话:
1734577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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